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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实行村账乡代理
引用本文:陈前金.不宜实行村账乡代理[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1(5):6-6.
作者姓名:陈前金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修县财政局退休干部
摘    要:近年来,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实行了村账乡代理制度。这是针对农村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低、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混乱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笔者认为,这种越俎代庖的做法很不妥当,不宜实行。

关 键 词:代理制  村民委员会  财会人员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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