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户代表”制激发村民参政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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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明玖,高杨.天全县“户代表”制激发村民参政热[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1(9):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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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明玖 高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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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增强村民民主意识,激发村民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热情,四川省天全县在全县农村建立了"以派出所户籍的户为单位,推举一名家庭成员作为户代表,由全村户代表组成户代表会议,对本村(组)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决定"的"户代表"制度,有效推进了基层民主。明确议事范围,简化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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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天全县 村民 激发 民主意识 家庭成员 派出所 四川省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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