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问题与新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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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行学敏,王拴怀.新问题与新对策[J].中国农机监理,2005(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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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行学敏 王拴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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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农机监理总站站长,宝鸡市农机监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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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后,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机遇期和调整期。虽然这个调整刚刚开始,但农机安全监理系统以前被掩盖和新出现的一些问题已经突显出来,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极为不利,认真分析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两点。一、农机安全监理出现法律空白,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不能进行有效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前,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进行全面安全监理的职责,是国务院国办发1988]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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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调整期 农机安全生产 机遇期 监督管理工作 新问题 新对策 《道路交通安全法》 《行政许可法》 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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