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标准园的蔬菜采后包装与标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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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迪轩,宋艳欣,袁立华,李智群.蔬菜标准园的蔬菜采后包装与标志方法[J].科学种养,2013(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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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迪轩 宋艳欣 袁立华 李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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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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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第十七条对包装与标志规定:产品须经统一包装、附加标志后方可销售,标志要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产品质量等级和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内容,包装材料不得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现将蔬菜标准园的蔬菜采后包装和标志方法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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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包装材料 标准编号 标志方法 蔬菜 采后 质量等级 二次污染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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