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机监理人员的行为法律化是对其执法的一种约束和限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即必须依法行政;二是必须用法律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即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近几年来,我县农机安全监理机关曾引发了石潭行政诉讼案和茶恩寺行政复议,都是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行为不法律化所引起。从这两起案例中,笔者深刻地认识到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行为法律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要有效地实现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行为法律化,必须根除人治,为执法人员行为法律化创造内在和外在条件。所谓外在条件,是指与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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