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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行为法律化
引用本文:刘迪江.关于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行为法律化[J].湖南农机,2003(4):16-16.
作者姓名:刘迪江
作者单位:湘潭县农机局
摘    要:农机监理人员的行为法律化是对其执法的一种约束和限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即必须依法行政;二是必须用法律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即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近几年来,我县农机安全监理机关曾引发了石潭行政诉讼案和茶恩寺行政复议,都是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行为不法律化所引起。从这两起案例中,笔者深刻地认识到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行为法律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要有效地实现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行为法律化,必须根除人治,为执法人员行为法律化创造内在和外在条件。所谓外在条件,是指与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行…

关 键 词:农业机械  监理工作  执法人员  法律化  法律环境  行政执法  法律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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