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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关于葡萄柚的农残标准
引用本文:方泉寿,宁玮锋,吴文明,徐松泉,兰玉堂.欧盟关于葡萄柚的农残标准[J].浙江柑橘,2006,23(4):23-26.
作者姓名:方泉寿  宁玮锋  吴文明  徐松泉  兰玉堂
作者单位:1. 浙江省常山县辉埠镇
2. 常山县农业局
3. 常山县大桥头乡
4. 常山县招贤镇
摘    要: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减少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欧盟修改了2004年实施的《食品卫生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欧盟以外的国家,其生产的食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都必须符合这项新的食品法标准,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常山胡柚(citrus paradisicv.changshanhuyou)是常山县特有的地方柑橘良种,系柚子与其它柑橘天然杂交而成。

关 键 词:欧盟市场  农残标准  葡萄柚  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卫生法》  食品安全问题  管理法规  饲料安全
收稿时间:2006-05-22
修稿时间:200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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