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象”好 |
| |
引用本文: | 曹一,何夕.新年“象”好[J].农村.农业.农民,2018(1). |
| |
作者姓名: | 曹一 何夕 |
| |
摘 要: | 正关闭象牙市场,让象牙不再是商品,是终结盗猎、保护大象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通知,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商业性象牙加工销售活动。从这一天开始,在中国大陆买卖象牙即为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制裁。这不仅凸显了中国保护野生动物的负责任态度,也有助于人们更深入地了解、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正是:但知象牙美,不知象鸣哀。禁令悬国门,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