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用人单位能否收取"风险金"
引用本文:杨正文.用人单位能否收取"风险金"[J].湖南农业,2005(9):26.
作者姓名:杨正文
作者单位:新晃县人民法院,419200
摘    要:问:2003年5月,我与某厂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并按厂里的要求交纳了5000元的"风险金".因种种原因,我想解除合同调往另一企业上班.经与该厂协商,该厂领导同意解除我未到期的合同,但"风险金"不能退回.这样做对吗?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