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经营彻底分离塑造种子管理新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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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建国,徐斌.管理与经营彻底分离塑造种子管理新形象[J].种子科技,2004,22(5):274-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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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建国 徐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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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如东县种子管理站,江苏,如东,22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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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正式施行后,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打破了传统的种子经营格局,种子经营主体和生产经营的作物品种迅猛增加,种子市场非常活跃.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农民带来价廉质优的良种,农民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各种不规范现象甚至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给农民造成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隐患,也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为了维护全县种子市场秩序,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公正管理,切实保护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者利益,我县认真落实<种子法>关于种子行政管理必须与经营分开的有关规定,于2002年实现了种子管理站与种子公司的彻底分离,各自分设,使种子行政管理工作适应了改革开放的形势,为公平、公正管理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塑造了种子行政管理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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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管理 《种子法》 种子经营 依法行政 种子行业协会 |
文章编号: | 1005-2690(2004)05-0274-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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