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房子可要回 |
| |
引用本文: | 练惜.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房子可要回[J].新农村,2011(11):38. |
| |
作者姓名: | 练惜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2010年年底,儿子要结婚,我和老伴商量后,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送给他作为婚房。可让我和老伴想不到的是,儿子自结婚后就对我们不管不问了。前不久,老伴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必须住院治疗,医疗费需要数万元。于是我跟儿子商量,要求他拿一部分医疗费。
|
关 键 词: | 不履行 赠与人 恶性肿瘤 医疗费 扶养义务 房子 撤销权 住院治疗 合同法 赡养义务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