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鸟人不懂法找错买主三草鸮遇林警喜归山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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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平安.卖鸟人不懂法找错买主三草鸮遇林警喜归山林[J].湖南林业,199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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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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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沅陵县林业公安分局凉水井林业派出所最近缴获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并将其分别放归大自然。1994年6月28日上午8时,一个约摸50来岁的农民用竹笼提着3只毛绒绒的鸟崽来到凉水井林业派出所,对林警们说:“我是到街上卖鸟来的,这鸟蛮好看,你们买不?”该所所长刘华及全兴华等干警将卖鸟人留下,立即请有关部门对鸟崽进行鉴定。经鉴定,该鸟系出生约半个月的草雏鸟,因其面部象猴,当地人故称“猴面鹰”,系江南珍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干警们经讯问卖鸟人,此人名叫王维孝,沉陵县张家滩乡王家村村民。雏鸟是当地一名妇女上山做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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