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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接上期)四、新建、扩建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2008年、2009年省财政对扩建、新建规模养殖场(区)给予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区)扩建,每增容1头奶牛给予300元补贴;对新建存栏3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区),按设计容量每头奶牛补贴350元。有关市、县(市、区)也要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关 键 词:农机  农民  收购站  奶牛  政策导航  现有规模  扩建  补贴  养殖场  设计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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