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公约的要点,保护对象的适用范围,新品种的定义,植物育种家权利范围及权利范围的限制(如强制排除条款、农民免责、权利耗尽原则)等方面,阐述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处理原则,包括属地主义、育种家的定义、平等互惠原则、承认优先权、主管机构的强制授权的权利等。重点介绍了作者近年来在花卉产业发展中与国外种苗公司合作,在花卉品种的应用方面积累的经验,涉及植物新品种的权利转移、授权及实施,品种权人、品种繁殖人之间的限制协议。同时也探讨了国外在开发利用新品种方面的习惯作法,例如,支付高额专利费、独享品种使用权、限定品种的授权使用范围、支付由使用人发现和培育的变异品种试验费、受保护品种用于试验及育种的商定等内容。同时讨论了植物新品种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出只有加速中国花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品种选育,才能使中国花卉产业得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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