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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摘    要:《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4日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1月7日,农业部部长职政方签署第15号农业部令予以发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业的处罚力度。条例对生鲜乳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及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条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 键 词: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  收购  鲜乳  市场准入制度  农业部  乳品质量  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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