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农村电费村委被判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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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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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河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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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电费是否可以承包给村里电工?近日,河南省安阳市郊区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郊区北郊乡大碾屯村村委会与村电工因承包电费引起的纠纷作出判决:农村电费承包违反了有关政策,承包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 1998年1月,大碾屯村村委会与村里3名电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电费承包合同。合同履行了一年之后,因村民反映电价较高,双方自愿于1999年 1月变更了合同,合同声明:由 3名电工承包村里所有电力设施,承包期限6年;村委会及其他用电户必须按时向电工交纳电费;在承包期内若单方终止合同,赔偿对方损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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