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新路径的探索——基于马克思地租理论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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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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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政治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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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地租理论中的许多观点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般规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适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严重缺陷,而集体农业土地产权合作股份公司成为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新路径,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方面,保证了个人对股权的最终所有;另一方面,实现了全民通过股份公司对生产资料经营形式上的共同所有。农业股份制对我国农村进一步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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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租 土地制度 土地经济权 集体农业土地产权合作股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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