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奠先人生纠纷,依“典”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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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兆利.祭奠先人生纠纷,依“典”妥处[J].湖南农业,2023(4):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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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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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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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清明时节祭奠先人是我国的传统习俗。现实生活中,因已故亲人骨灰存放、墓碑署名、缅怀祭扫等产生的祭奠权纠纷时有发生,不仅对后辈人格利益造成伤害,也有损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典法》)人格权编明确了逝者的人格权益,从遗体、骨灰、名誉等方面予以全方位保护,体现了对逝者的极大尊重。同时,又因逝者的人格权还关乎其近亲属乃至社会的利益与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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