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六部门联治“医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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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近日举行的山东省医院管理工作会上了解到,针对当前愈演愈烈的“医闹”行为,山东省卫生厅、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公安厅、民政厅、工商局六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条件的地方,公安部门将在二级以上医院办公场所内设立警务室或警务点。对医患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驻院民警将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积极引导事主走依法维权的途径,敦促有关部门主动靠上做好化解工作。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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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省 违法犯罪行为 群体性事件 管理工作 办公场所 公安部门 应急工作 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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