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2009年6省小麦最低收购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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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等联合发布了《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的小麦最低收购价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1.74元/kg,红麦、混合麦1.66元/kg。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为2009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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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购价 小麦 国家发改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农业部 标准品 储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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