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南方试点技术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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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兴安岭地区勘察设计大队,湖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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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指引下,根据农林部“(73)农林(林)字第3号”文的精神,要求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内准确迅速地查清我国森林资源,为制定林业方针、政策和各种计划规划提供依据,决定在湖南省会同县集体林区进行南方森林资源清查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国家森林资源清查的技术方法,取得经验,以推动南方地区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开展。根据文件的要求,本次试点以县为调查单位,清查全县内林业用地和非林业用地的面积、森林蓄积、各林种(或树种)的蓄积(包括楠竹株数)和蓄积的生长量。为便于今后正确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设置必要的固定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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