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农转非”户可继续承包土地
摘    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农民迁入小城镇落户,还有一些人员因种种原因户口“农转非”,这部分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如何处置呢?据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