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确定场级森林采伐限额之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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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玉军,陈伯贤,陈霖生,李茂臣.合理确定场级森林采伐限额之一例[J].林业资源管理,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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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玉军 陈伯贤 陈霖生 李茂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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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林业大学,福建林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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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松花江林管局方正林业局曙光林场为例,采用分区经营理论,以实施综合采育法为前提,论证其森林采伐限额为21800m3。并鉴于50000m3蓄积的初始消耗,结合林场实际情况,做出限额采伐量5年逐渐过渡到位的具体规划。为确定场级森林采伐限额提供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为当前深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改革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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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采伐限额 综合采育法 分区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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