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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警务督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姓名:陈晓旭
作者单位:吉林省白山市松江河森林公安局
摘    要:随着公安队伍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必须尽快加强公安督察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建立警务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对建设一支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公安队伍,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以及遏制公安机关中的消极腐败现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国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是根据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制订的。警务督察工作是公安机关警务制度的重大改革,在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真正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还需要一个不断摸索、总结、提高和逐步完善的过程。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机关 人民警察 制度化建设 规范化建设 腐败现象 法制化 条例 队伍 法律 执行 监督 执法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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