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业——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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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艳华,张学利,张金娥.发展林业——构建和谐社会[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8,31(1):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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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艳华 张学利 张金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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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呼和浩特,010021 2.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林业局,乌兰浩特,137400 3.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乌兰浩特,13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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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业是生态环境的主体,发展林业可以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保障,所以发展林业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加快林业建设必须处理好五种关系,发展林业重点工程,同时在加快发展林业进程中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全面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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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 和谐社会 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6-6993(2008)01-0003-02 |
收稿时间: | 2007-10-08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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