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峰”追踪发现盗窃物证 |
| |
摘 要: | 2009年3月9日23时许,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县移动公司电话:某基站的6根馈线被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00余元,请求刑侦大队出动警犬协助破案。接警后,该大队带犬民警携警犬“剑峰”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带犬民警指挥引导警犬进行追踪。当“剑峰”追至离现场800余米的村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盗窃未拿走的4根馈线。带犬民警指挥“剑峰”继续追踪,当追到距离现场约1.5公里的山沟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作案工具钳子、钢锯各1把。随后,“剑峰”追到距离现场约1。7公里时,又发现1个挎包,
|
关 键 词: | 追踪 盗窃 犯罪嫌疑人 物证 直接经济损失 指挥引导 移动公司 黔西南州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