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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义务
作者姓名:武合讲  武合金  任晓东
作者单位:1. 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 菏泽 274000;2. 北京都城(菏泽)律师事务所;3.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
摘    要:<正>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规定,经营的种子应当附有种子检验合格证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所以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修订前的《种子法》)就没有再重复规定种子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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