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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进入了法制时代——全面深入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
引用本文:本刊编辑部.野生动物保护进入了法制时代——全面深入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J].新疆林业,1989(2).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下称《野生动物保护法》)从3月1日开始施行。它的实施是我国资源保护、环境建设的一件大事,适应了“改革、开放”和“治理、整顿”形势的发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一事业的关怀和重视,结束了我国无动物法的历史,把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推向一个法制时代,为人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有力地震慑了乱捕滥猎、倒卖和走私的违法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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