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9年3月~2000年2月,对来自内蒙古兴安盟牧区、半农半牧区和农区的5个旗县市22个乡(苏木、镇)的216只羊进行了尸体剖检,共收集羊狂蝇1、2、3龄幼虫3926个;对3群552只羊进行了临床检查。结果表明:羊狂蝇(Oestrus ovis)蛆是引起兴安盟羊狂蝇蛆病的病原;临床检查,羊狂蝇蛆病感染率为92.21%;尸体剖检,羊狂蝇各龄幼虫在羊鼻腔内全年至少寄生8个月。由于重复感染各龄幼虫感染率随季节不同而不同,范围在40.00~95.00%之间,感染强度为1~140个;动态监测,羊狂蝇1、2、3龄幼虫全年均表现出两个感染高峰,分别为6月和11月、5月和翌年1月、5月和8月,从而说明兴安盟羊狂蝇繁殖有两个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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