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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解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摘    要:新制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7月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8月5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  监督管理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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