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无证经营未经检疫肉品案的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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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清.一起无证经营未经检疫肉品案的查处[J].中国动物检疫,2001,18(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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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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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玉林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5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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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及处理 1998年 12月14日,公安部门将查封的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在玉林等地收购猪肉、牛肉加工肉脯,制成半成品后运往澳门作深加工)冷冻保存的439件(25 kg/件)近11 000 kg未经检疫的猪肉、牛肉依法移交我所处理。我所决定立案调查,当日随机采样6份,送广西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检验。经综合判定,除4号和5号样品,其余均为病害肉或腐败肉。 该公司对检验报告有异议:(1)对2号、3号样品被判为病害肉或腐败肉不服。认为除沙门氏菌检验阳性外,PH值正常,其它各项均在鲜肉与次鲜肉之间,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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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5-994X(2001)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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