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二级市场中采矿权流转制度——以采矿权性质为视角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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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晓龙.试论二级市场中采矿权流转制度——以采矿权性质为视角的研究[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7(4):8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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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晓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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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政治法律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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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将采矿权规定在用益物权一编,从总体上界定了采矿权的物权属性。《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与《物权法》存在诸多不相协调之处,造成了现实中的若干问题。应当以采矿权性质为切入点,从法理和制度两大方面剖析二级市场中的采矿权流转制度,明晰采矿权的准用益物权属性并进行整体上的制度完善,最终实现私权与公益的有机结合,确保矿产资源的持续开采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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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业权二级市场 采矿权流转 采矿权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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