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第三者责任保险在监理工作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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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志梅.浅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第三者责任保险在监理工作中的作用[J].江苏农机化,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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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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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市农机监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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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种农业机械保有量亦在迅速增加,特别是拖拉机,全省有80万台,为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活跃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农机保有量的增加,农机事故也在不断上升,尤其是拖拉机事故比较多,善后处理工作难度大,往往是肇事机手无力承担经济赔偿,致使受害方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补偿,这不仅给当事人带来重大损失,而且也给社会安定带来不良影响。为了确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法1997]14号文第7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必须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安部、农业部关于实施拖拉机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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