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水土保持相关法律与行政组织机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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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相群,王力健.意大利水土保持相关法律与行政组织机构简介[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1(4):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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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相群 王力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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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意大利水土保持相关法律主要包括国土保护组织与机能再编法律 (183/ 1989)及国家保护市民法律 (2 2 5 /1992 )。法律 183/ 1989规定 :意大利在地形上分为国家流域、州间流域及州流域。国家流域 11条 ,占流域总面积的43 78% ;州间流域 18条 ,占 9 13% ;其余均为州流域 ,占 47 0 9%。国家流域机构管理程序为内阁总理大臣、国家技术服务及国土保护内阁会议、国土保护审议会、环境省、公共事业省、国土保护总局、国家流域管理厅及相应的州、县、市管理部门。各个部门均有相应的授权。法律 2 2 5 / 1992规定 :当发生大规模环境灾害时 ,内阁宣布非常事态 ,并组织对危险区的预测、防御、救护及灾后恢复活动。其行政组织各有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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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法律 国家流域管理机构 国土保护 意大利 |
文章编号: | CN21-1159(2001)04-0040-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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