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提供哪些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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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债务案件 应提供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原告应提供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债务有担保人或连带责任人的,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及应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有关材料。提供债务人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提供返还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材料。债务人还可以提供此项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据材料,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2.损害赔偿案件 要求赔偿人身伤害的,应提供证明伤情的医院诊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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