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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作业打疫苗 致猪死亡需赔偿
作者姓名:黄玉宝
摘    要:最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跨区打疫苗致猪死亡的被告宋某支付原告张某2.2万元。

关 键 词:赔偿案  跨区作业  疫苗  死亡    人民法院  睢宁县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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