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说法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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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成.“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说法对吗?[J].中国农机监理,2003(9):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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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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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银川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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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年前,待业青年张某违章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兜风,在一路口处,为避让对面驶来的一辆卡车,撞倒了同向行驶的一辆自行车。经医院检查,骑车人左腿粉碎性骨折,即使伤好了也会留下残疾。事后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审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000元。对于这个判决张某的父母想不通。他们认为,民间不是有“打不了罚,罚了不打”的说法吗?为什么判了他们儿子的刑,还要赔偿经济损失呢?民间所谓“打不了罚,罚了不打”,意思是追究了刑事责任(判了刑),就可以不必承担民事责任。其实,这种说法是毫无法律依据的。我国《民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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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案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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