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有国家标准GB5916—86,是把肉用仔鸡生长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0~4周龄,第二阶段是5周龄至出栏。我认为对肉用仔鸡的这种阶段划分方法不利于在其配合饲料中使用生长促进剂和某些药物添加剂,生产颗粒饲料时尤其如此。同时也不利于饲料厂生产更符合肉用仔鸡生长发育需要的全价配合饲料。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考虑修订。修订时,可将原两个阶段改分为三个阶段:0~3周龄,4~6周龄,7周龄至出栏。这样划分有以下优越性:第一,饲料厂在加工第一阶段用配合饲料时(尤其是颗粒饲料),可以有效地使用生长促进剂,避免用户补加的额外劳动。第二,饲料厂在加工第二阶段用饲料时,除使用生长促进剂外,还可以有效地使用某些驱虫保健类药物。例如,肉用仔鸡球虫病一般在两周龄以后暴发,如果饲料厂在两周龄以前的肉用仔鸡饲料中添加抗球虫药物,不仅浪费而且有时还会引起肉用仔鸡中毒死亡。第三,饲料厂在加工第三阶段用饲料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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