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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停止生产、流通、使用
引用本文:吕艳.国家要求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停止生产、流通、使用[J].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2008(1):27-27.
作者姓名:吕艳
摘    要:据悉,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下达公告决定,要求停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

关 键 词:高毒农药  甲胺磷  生产  流通  农产品质量安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工商总局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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