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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商标使用许可企业公布
摘    要:<正>依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通过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并公示,决定授予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32个产品类别)作为第二批使用"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证明商标单位,名单内单位许可其在申请额度内符合《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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