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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欠薪可罚双倍支付
摘    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可罚双倍支付。

关 键 词:支付 欠薪 施行 工资报酬 劳动者 《条例》 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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