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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差异化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摘    要:<正>一是重点培育家庭经营,提升生产能力。组合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一事一议等政策支持完善生产基础设施。完善种粮直补政策,按生产规模、产量向专业大户倾斜。试点家庭农场财政定额补助政策。二是着力规范合作经营,提升服务能力。财政资金主要投向社员培训、规范内控制度、打造农业品牌等。纳入竞争类项目、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范围。完善农业项目对接机制。拓宽无抵押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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