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后加强采伐及造林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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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英 管学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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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汪清县林业局,吉林 汪清,13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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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汪清县通过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明晰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为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林业协调统一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便利条件。林权制度改革在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及经营管理方面出现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下面就分几个部分进行了浅显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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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改 采伐 造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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