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类型及其与种植户的权利义务关系
引用本文:杨晓峰.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类型及其与种植户的权利义务关系[J].长江蔬菜,2016(23):66-68.
作者姓名:杨晓峰
作者单位: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9楼,430022
摘    要:正经典案例:广西柳州市某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仇先生问:我们合作社有自己的耕地,这些土地一部分来自于入社的农民,一部分由合作社通过流转得来。合作社的土地,一部分由合作社直接种植经营;一部分由合作社的成员自己种植经营,其中还有成员种植经营的土地仍是自己原来的承包地;还有一部分由合作社对外发租,由合作社成员以外的他人耕种,合作社只收取租金。我想请教杨律师的是,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