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兽医学的鉴定水平 |
| |
引用本文: | 王宝东.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兽医学的鉴定水平[J].中国动物检疫,2001,18(9):20-20. |
| |
作者姓名: | 王宝东 |
| |
作者单位: | 甘肃省天水市动物检疫站,741020 |
| |
摘 要: |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依法行政水平的加强和人们法制观念的普遍增强,“维权”意识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近年来呈上升态势。我站1997年受理鉴定了天水市北道区某冷库存放一个体肉贩牛肉因管理不善致腐败变质案;2000年8月受理鉴定了某冷库存放的20000只兔肉变质案; 2001年4月6日又有礼县一农户饲喂的生猪怀疑投毒致死要求法兽医学鉴定案。从以上几起事例来看,在我们依法治牧、依法行政、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的同时,法兽医学的鉴定也应该得到重视和提高.笔者现将工作实践中经常实用的几个签定方法归纳如下:1疑似…
|
关 键 词: | 法兽医学 鉴定方法 疑似中毒牲畜尸体 生前损伤 死后损伤 肉类新鲜度 |
文章编号: | 1005-994X(2001)09-0020-01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动物检疫》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动物检疫》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