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荣获区、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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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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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区林业厅认真贯彻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部署规定,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厅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做到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在南宁市辖区内的区直属23个企事业单位的支持下,统计人员共同努力,按规定和要求圆满完成了检查任务。经过南宁市统计局、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自治区统计、自治区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评定审批,我厅分别荣获了南宁市和自治区1994年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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