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负担管理巩固改革成果--静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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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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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静宁县经营管理站,甘肃,静宁,74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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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静宁县不断加大减负工作力度,农民负担逐年减轻.2002年,全县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后,取消了乡统筹费、屠宰税;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取消了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政策,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亩、定产、定税,如实核定税收;改革了村提留使用办法,精减了乡村机构和人员,稳妥地推进了教育体制改革.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全县农民负担大幅下降,较上年减少742.7万元,减幅达到29%,人均减负16.9元.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群众来信来访大幅下降,较上年同期信访减少11件,下降73.3%.由此可见,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村社会的安定.但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在农村税费改革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探讨和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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