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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林业局 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 农经发[2010]6号
摘    要:为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关于“尽快制定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的要求,现就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以下简称涉农项目)具体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关 键 词:专业合作社  农业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林业局  农民  国家发展  财政部  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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