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开办公司卷走他人投资款,虽有借条也属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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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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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半年前,王某宴请同学时称正准备注册一家资金为3 000万元的公司,经营前景相当不错的某项目。前期资金1 800万元已经到位,如果同学们想投资可以入伙。公司赚到,参与分红;要是亏了,按月息1.5分连本带利偿还,以确保同学稳赚不赔。出于对同学的信任,也确实想增加些收入,于是,我们东拼西凑了320万元交给王某,王某也出具了借条。事后,我们方知王某办公司纯属虚构,且将借款在赌场挥霍一空后去向不明。请问:王某之举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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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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