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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劣质电暖宝当赠品,商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本文:颜东岳.将劣质电暖宝当赠品,商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J].新农村,2020(3):38-38.
作者姓名:颜东岳
摘    要:编辑同志:我在一家商场购物后,根据促销广告免费领取了一个电暖宝。不料,一位客人在我家充电使用时,因电暖宝突然爆炸,导致多处受伤,并已花去7 300余元医疗费用。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定商场赠送的电暖宝系伪劣产品,根本无法保证使用安全。而面对我客人的赔偿请求,商场却以电暖宝只是赠品而非卖品、且客人并非消费者为由拒绝。请问:商场究竟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读者郭颖洁郭颖洁读者:商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 键 词:应当  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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