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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摘 要:
正一是规范检疫主体。建立官方兽医制度,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具体检疫工作由官方兽医承担,明确官方兽医是指具备法定资格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二是明确检疫环节。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屠宰的动物,出售、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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